性罪行定罪紀錄查核

政府自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一日起推行「性罪行定罪紀錄查核」機制,幫助僱主評定求職者是否適合擔任與兒童或精神上無行為能力人士(包括智障人士)有關的工作,本會也採用此機制以招聘合適人選。

查核程序如下

  1. 本會在聘用準僱員/兼職教練前將要求其進行「性罪行定罪紀錄」查核,查核申請屬自願性質,須由準僱員/兼職教練自費向香港警務處性罪行定罪紀錄查核辦事處(香港灣仔軍器廠街1號警察總部警政大樓14樓) 提出,申請時須出示本會發出的證明文件,以證明他可能會受聘從事與兒童或精神上無行為能力人士有關的工作。
  2. 經準僱員/兼職教練授權並提供一個14位數字的查詢密碼後,本會便透過自動電話查詢系統,輸入查詢密碼及申請人的身份證號碼頭四位數字以收聽查核結果。如準僱員/兼職教練曾申請性罪行定罪紀錄,在有效期限(查核結果首次上載至自動電話查詢系統起計的12個月)內則無須再次申請,只需向本會提交14位數字的查詢密碼。
  3. 每次收聽查核結果後,本會將記下由自動電話查詢系統自動提供的查核編號(10位數字號碼),以作記錄之用。本會在招聘過程完成前,可再次查聽自動電話查詢系統的訊息,以確保查核結果繼續有效。
  4. 若準僱員/兼職教練「有」列表中的性罪行定罪紀錄,本會將直接向其查詢有關紀錄,以考慮其是否適合於本會服務。

性罪行定罪紀錄查核官方網頁: